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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7-09 | 网络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贯彻执行国家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出监狱设置、撤销、迁移方案的建议,编制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工作,统一调配和组织全省罪犯的收押、调遣、释放、行政考核奖惩,负责组织指导罪犯减刑、假释、审批暂予监外执行的刑罚执行工作,检查指导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监狱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反暴乱劫狱工作。

(三)指导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制订监狱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对罪犯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规划,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囚粮和改造经费的到位,管理各监狱医院,指导监狱防疫站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

(五)指导、规划、检查、管理本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犯人监舍、生产厂房和干警职工宿舍的规划建设,指导、规划、帮助监狱产业结构的调整、新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劳动安全等工作,指导监狱组织犯人的生产劳动,按规定办理本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准手续。

(六)管理监狱业务费、事业费、监狱专项经费,审批直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监督、审计、检查各单位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

(七)负责制订监狱场所监管技术装备、通讯设备、警戒设施和犯人被装计划及供应发放工作。

(八)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公务员队伍、工人队伍的管理工作,协助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监狱系统机构编制。

(九)协助主管部门抓好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干警和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党团组织建设、立功奖励、岗位培训、宣传报道、执法督查、素质教育、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行政监察、党风党纪检查、反腐保廉教育等工作。

(十)协调武警部队、检查院、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保障监狱场所的安全和依法执行刑罚,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保证监所的物资生活供应。

(十一)主管市管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指导市管监狱其他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一)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调各处(室)之间工作关系;

(二)承办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本系统综合性会议;

(三)负责拟制局综合性材料,主管局机关公文处理;

(四)负责制度建设管理;

(五)负责统筹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工作;

(六)负责局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局文秘、信息调研、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文电处理、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外事出访、外事接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保密、信访、档案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省监狱学会工作。

二、狱政管理处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收押、释放、调配、调遣、提解、提审、调查工作;

(二)负责管理罪犯行为规范、考核奖罚、分级处遇、会见、通信等监狱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监管安全工作,指导监狱三共活动;

(四)负责狱情调研、狱内案件管理,指导狱内案件侦破,组织追捕在逃罪犯;

(五)负责重要罪犯、港澳台罪犯和外国籍罪犯管理工作;

(六)负责武器弹药、监管警戒设施需求和日常使用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处置狱内突发监管安全事件;

(八)负责监管信息管理和狱政数字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三、刑罚执行处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刑罚执行工作;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罪犯的加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审核死缓、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核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三)负责处理罪犯的申诉及执法投诉案件;

(四)负责监狱司法赔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有关涉法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狱狱务公开工作。

四、教育改造处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入、出监教育工作;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罪犯个别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管理监区文化、社会帮教、电化教育和罪犯改造质量考察工作;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管理邪教和有害气功类罪犯教育转化工作;

(七)负责教育改造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八)负责《广东监狱》办报工作。

五、生活卫生装备处

(一)负责组织指导罪犯日常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和生活设施、设备管理及狱内绿化、环保卫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罪犯生活经费和个人存款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罪犯生活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狱医疗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司法警察医院、局疾控中心和监狱医院业务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指导监狱警戒设施及安防技术装备的规划、配置、技术维护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处置狱内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六、生产管理处

(一)负责组织指导罪犯劳动改造工作;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生产统计和区域协作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监狱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狱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和指导监狱企业国有土地工作;

(七)负责组织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和防灾抗灾工作;

(八)负责司法厅企业质量管理协会日常工作。

七、规划财务处

(一)负责编制汇总省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省直监狱国库支付、政府采购、财政性建设资金集中支付、专项资金投入绩效评价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

(三)负责省直监狱、监狱企业基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省直监狱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和规划财务制度落实工作;

(五)负责全省监狱布局规划、增容扩建、改造更新、迁建新建工作;

(六)负责全省监狱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筹措、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

(七)负责省直监狱财务经济指标统计工作。

八、政治部

(一)协助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省直属单位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职位聘任等公务员管理工作;

(三)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察、考核、调配管理工作,协管市属监狱领导班子;

(四)负责组织全省监狱人民警察思想政治教育、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监狱的单位绩效考核和警察岗位考核工作;

(六)承办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其他有关事宜,管理和组织指导全省监狱党建和共青团工作;

(七)负责全省监狱人民警察警衔审核报批和警务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权限内省直属单位警察因公牺牲、授予烈士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含局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人事统计和省直属单位公务员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省直属单位警察职工的反邪教工作。

九、机关党办

(一)负责组织局机关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组织局机关党务工作,指导广州地区省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评比和评功授奖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职务晋升的考核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公费医疗和集体福利工作。

十、劳动工资保障处

(一)负责管理省直属单位职工用工计划、招(解)聘、调配、岗位管理、考核、退休审批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二)负责省直属单位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监察管理和劳动年审工作;

(三)负责省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待遇、留场就业人员生活待遇核定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省直属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离退休费)工作以及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工作;

(五)负责省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管理及有关待遇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各项待遇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管理省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变动审核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十一、监察审计室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省直属单位行政监察、党纪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省直属单位干部违纪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指导、督促省直属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和调查处理省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监管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等执法规定和其他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负责监督省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省直属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内审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一)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省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落实局机关和省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医疗待遇,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建设和文体活动;

(三)负责局机关和省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省直属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三、工会委员会

(一)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局机关和省直属单位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负责检查督促全省监狱落实《工会法》、《工会章程》,维护警察职工合法权益;

(三)负责组织全省监狱人民警察、职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各项文体活动,指导监狱职工之家建设;

(四)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评比表彰工作;

(五)协助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指导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工作。

十四、后勤服务中心

(一)负责管理和指导省直属单位后勤保障业务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和省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申报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核算、经费决算管理工作,以及其他资金(经费和专款)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性会议的后勤保障和局机关接待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维修和业务管理,驾驶员的调配、安全教育和有关证照的管理;

(六)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物业、食堂、安全保卫、水电消防、绿化卫生、通讯设备、有线电视、警察被服、集体户籍管理以及局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公用部分的维修管理以及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维修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临时工招聘、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十五、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负责局机关和省直属单位计算机网络及网络电话、视频会议、安防系统网上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技术工作;

(二)负责制定省直属单位网络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省直属单位计算机网络建设项目的立项技术论证、审核、呈报工作,督导、协调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市属监狱网络工程建设的指导和审核;

(四)负责组织局业务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的规划、论证、开发应用和审核工作;

(五)负责局政法信息网传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狱专用网传输链路的管理,实施网络运行的安全监控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外宣网站和连接国际互联网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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