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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 网络

广东省佛山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组织全市开展双拥活动及承担双拥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抚恤优待对象的优抚工作;负责和指导烈士、残疾军人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休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易地安置的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和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七)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八)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区、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区、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负责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审核工作;指导福利生产企业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和开展救助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六)会同有关单位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社会工作的总体发展和实施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管理、宣传、信息、信访、财务和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审计、计划生育、工、青、妇、老干、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复议、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本级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和日常财务管理。

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建议;拟订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研究拟定全市各类社工岗位设置标准,指导相关单位予以实施;负责全市社会工作的总体发展和实施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和相关民办社工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统筹规划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组织项目评审;组织拟定社工服务指导标准和考核评估指标,组织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统筹培育、发展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工作,统筹全市社会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区和市属有关单位开展社会工作。

电话:0757-83334221

传真:0757-8321710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二)纪检监察室

依照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各项职责;协助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受理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参与对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纠正和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等社会组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行政审批、行政投诉、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实施电子监察和督查督办以及对失职人员的问责;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757-83334221

传真:0757-8321710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三)双拥优抚科(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队开展双拥活动,协调解决军地之间出现的问题;承担复退军人稳定工作;负责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抚恤、补助和优待工作;负责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及烈士褒扬工作,残疾军人评残(包括新评、补评、等级调整)及换证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复退军人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电话:0757-83334210

传真:0757-8333421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四)安置科

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兵、残疾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退伍军人稳定工作;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军休所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易地安置在各区的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0757-83359489

传真:0757-8335948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五)救灾科(挂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统计、核定和上报全市灾情;确定救济对象;拟定和实施救济方案;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接收救灾捐赠;拟定救灾应急预案,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开展社会经常性捐助活动;促进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电话:0757-83395874

传真:0757-8339587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六)社会救助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规划;指导和规范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管理监督各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使用和保障对象的确定,落实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救助制度;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电话:0757-83330239

传真:0757-8333023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国内、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电话:0757-83359736

传真:0757-8335973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八)区划地名科

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边界争议及地名管理的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镇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实施地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地名标志规范设置和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以及管理地名档案;指导区、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区、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并仲裁。

电话:0757-83217100

传真:0757-8321710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九)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组织实施保障城镇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申办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级收养登记管理和承办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集中安置就业政策指导;负责全市实施星光计划的指导工作。

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殡仪馆及公墓(骨灰楼)业务工作;倡导婚姻和殡葬习俗改革;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各区救助管理咨询点工作。

电话:0757-83395894

传真:0757-8339589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四、直属行政单位

(一)佛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正科级)

负责市直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社团的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指导各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和年度审查工作;监督、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电话:0757-83334212

传真:0757-8333421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二)佛山市老龄工作办公室(正科级)

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我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区的老龄工作,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开展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在我市的重大活动;协调、指导为老服务工作,开展敬老、助老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全市老龄工作的发展。

电话:0757-83325939

传真:0757-83325939

地址:佛山市金鱼街33号三楼

网址:http://llw.foshan.gov.cn/

email:llw@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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