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一)依法对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认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宏观指导和行政执法。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仲裁、鉴定。
(三)负责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标准登记工作,监督指导企业贯彻执行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农业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四)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 实施强制计量检定;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
(五)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工作。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六)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和进行资格审查及证照管理。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七)负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九)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制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外事、信息、调研、保卫、计算机网络、后勤和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制订本系统规范性文件;
3.承担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4.负责全市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5.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县(市)局的宣传工作;
6.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1.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和综合统计工作;
3.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质量科
1.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和措施;
3.组织研究并拟订提高本市技量水平的规划、意见;
4.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5.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方面的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
6.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7.协助省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8.依法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各行业、专业和地方对产品质量实施的检查;
9.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10.对法定质检机构(包括授权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11.受理产品质量投诉;
12.对各类相关的中介机构实施监督指导。
(五)计量科
1.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
3.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组织执行国家、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5.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实施强制计量检定;
6.规范市场计量规则,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7.对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8.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工作。
(六)标准化科
1.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
2.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发证工作;
3.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
4.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查实施情况;
5.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6.管理全市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7.建立标准信息网,指导标准化社团活动。
(七)食品监管科
1.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
2.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
3.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八)稽查分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受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的举报;协助和参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承担市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和省打假办交办的工作。
(九)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
2.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艺机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安全监察,对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证照管理;
3.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测人员、司炉工、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等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助省局对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处理特种设备的一般事故。
(十)人事教育科
1.管理全市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日常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评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下属单位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辖曲江、乐昌、南雄、始兴、仁化、新丰、翁源、乳源等8个县级质监局以及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市特种设备检测所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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