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规定等;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
3、负责组织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4、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
5、制定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规划,指导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6、检查和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执行国家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有关管理和规定;
8、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广东省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秘书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和协调各科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计划总结、保密保卫、人事劳资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财务计划预决算,行政性收费,本局经费收支及基建项目核算和审计;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和模范村的创建工作。
(二)规划统计科
制定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人口计划目标管理和人口与计生统计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县(市、区)落实年度人口计划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计算机的开发应用;负责全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统计管理工作。
(三)机关科
主管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惠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市直单位人口计划、统计、协调、监督、宣传和《生育服务证》发放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四)科技科
制定计划生育科研计划和各项管理规范,组织实施省和市级科研课题;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药具的申报和推广应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组织独生子女病残儿的鉴定,指导节育手术和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及治疗,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常规》的落实,规划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各级服务网络开展孕前型服务工作;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年度供需计划;指导育龄人群正确使用药具,做好随访统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市贯彻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检查督促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全市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及地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检查指导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
(六)宣传教育科
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各地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报道工作;组织并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出版简报,交流计划生育信息,总结推广先进及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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