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查、掌握、分析、研究、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和参与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市公安消防、边防、武警部队的建设、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指导和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突发案件的侦破、处置。
(五)指导和参与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惠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参与以及监督县(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对保安行业的管理。
(八)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检查监督。
(九)指导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内保组织和经警队伍的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工作,确保监所的安全。
(十一)组织实施来惠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在惠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县(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三)重点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县(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督办和查处公安民警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森林公安部门和协调铁路公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负责110、122报警系统与120、城管等社会救助和投诉的联网联动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指挥中心
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的指示,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受理110、122报警和120、城管等社会救助、投诉以及无线通信系统(350兆)的指挥调度;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组织、指导公安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密码、明传电报的接收传送工作;审核以市局名义发出的公文,起草综合性、指导性的文件、报告;负责市局公安业务数字统计、信访、督办、文秘、保密、机要通信、外事、档案管理工作。指挥中心内设秘书科(增挂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牌子)、调研科、llO报警服务台。
2、政治处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工资、福利及全市公安警衔、警察证审核申报工作;协助各县(市、区)党委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区)公安局领导干部;负责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招警、专业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对市现役消防部队营团职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立功创模及警体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警官训练处建设和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团组织建设及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和对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增挂市公安局警衔办公室、招警办公室、技术职称管理办公室牌子)、教育科(增挂市公安局前卫体育协会牌子)、组织科(增挂共青团市公安局委员会牌子)。
3、警务督察队
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指导、协调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4、法制科(增挂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指导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规范、起草、修订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公安法制宣传与咨询、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犯罪少年案件审批;指导、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5、宣传科
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日常宣传和对外形象宣传;与惠州电视台合办《惠州警视》栏目,并负责栏目的制作;向各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和信息;负责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的组织及发布新闻等工作;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组织采访。
6、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本市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和台湾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审批工作;负责对进入我市的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的管理和办证工作;负责审核签发内地多次来往港澳商务证件和运输船的船民证件;负责涉外案件的政策法律咨询、对外联络,指导和参与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涉外案件.为方便工作,设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驻大亚湾办事处(副科级),由出入境管理科领导和管理。
7、治安管理科
指导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查处公安部指定的95种刑事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保安行业的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治保组织以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8、监所管理科
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你;规划、指导上述场所的建设;负责管理强制戒毒所。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指导和参与侦办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协查非法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
10、信息通信科技科(增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牌子)
规划、指导全市公安信息通信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有线综合通信网、微波综合通信网、公安信息网络、无线通信(350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线路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公安科研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组织公安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交流和推广;归口管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承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和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户政科(增挂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指导、查处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指导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屋、重点人口的管理;提供人口统计资料;指导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和承办市区户口迁移的有关工作.
12、装备财务科
计划、调拨、发放全市警服和下拔的警用器材装备;管理市局机关的基建、房产、固有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公安业务经费、特费,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经费、费用;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13、监察科(与纪委合署办公)
指导公安系统的监察、纪检工作;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指令的情况;受理公安民警的控告和申诉;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民警违纪案件;负责组织、指导、检查三项治理和警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和廉政卷宗工作。
14、警卫科
负责来惠的中央和省级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在惠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警卫工作任务。
15、境外调研科
负责对港澳台地区敌、政、社情况动态的搜集、掌握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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