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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

2012-08-14 | 网络

广东省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指导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梅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培养和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农村散居少数民族和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处理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承担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宗教界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负责人:蓝建辉 联系电话:226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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