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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监察局职能介绍

2012-08-14 | 网络

广东省梅州市监察局职能介绍: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和处理县(市、区)和市直局以上单位及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或党纪、政纪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和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教育。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政策规定和党纪、政纪、条例、法规的实施细则与办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

(七)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市直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梅州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等会务工作;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印发、机要通信、信息档案、行政管理、外事接待、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上级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等的督促检查;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指导监管小汽车定编办工作。

(负责人:梁英浩 联系电话:0753-2251620)

干部室:

负责本机关及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编制、人事和工资审核呈报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有关科室做好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市直单位科级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配备工作;研究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负责本机关及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市管纪检监察干部及本机关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派驻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郑青 联系电话:0753-2251635)

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委、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部分信访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

(负责人:曹志辉 联系电话:0753-2251627)

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本市县(市、区)的市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县(市、区)的案件检查工作。

(负责人:陈伟 联系电话:0753-2248442)

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梅单位的市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综合、协调、指导上述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

(负责人:廖广斌 联系电话:0753-2251859)

案件监督管理室:

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本机关查办案件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对案件和与查办案件有关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其他案件监督管理事项。

(负责人:古裕 联系电话:0753-2250369)

案件审理室:

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党委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来的备案案件;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负责人:张文明 联系电话:0753-2251626)

宣教室: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新闻报道;负责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负责做好监察学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负责客家廉洁文化研究中心协调工作;编发内刊《航标》。

(负责人:曾小喜 联系电话:0753-2251514)

党风廉政建设室:

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小汽车申购审核;负责领导干部的出国(境)备案工作;负责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了解、综合分析全市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查指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负责人:张对昌 联系电话:0753-2262806)

执法监察室: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施市委、市政府和本委交办的执法监察项目和配合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有关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行政监察综合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负责人:幸国平 联系电话:0753-2257567)

纠风室:

承担梅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订纠风工作规划,搞好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行风建设的重点部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行风评议,组织协调行风热线工作;检查纠正不正之风问题,对不正之风案(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纠风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及时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部门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机构报告,为党委和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负责治理公路三乱行为的协调、查处;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工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曾文渊 联系电话:0753-2251909)

效能监察室:

组织指导本辖区效能监察工作,加强机关作风的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一些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政令不畅,纪律松散,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等问题,促进勤政高效;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行为的投诉;检查、调查和督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行为;根据检查、调查和督查、受理投诉审查结果,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总结宣传和推广效能监察、监督工作经验;协调管理电子监察系统。

(负责人:葛军生 联系电话:0753-2277208)

政策法规研究室:

围绕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课题调研;规划和拟定市级有关党的纪律检查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行政监察的法规,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条规、法规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参与或配合市立法机关和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其它工作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梅州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完成省纪委政研室、省监察学会和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熊华 联系电话:0753-218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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