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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介绍

2012-08-20 | 网络

广东省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划、计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本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除粮食、棉花 外)计划,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三)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工作。

(四)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本市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五)承担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六)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权限内的加工贸易业务,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核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八)依法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审核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指导和组织赴境外举办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

(九)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一、二类口岸的现场及仓储管理;协调处理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驻外办事处和物业管理。审核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工作;参与全市性对外经贸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组织本局外事活动、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 (负责人:杨晓华 联系电话:0753-2256825)

政策法规综合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担协调牵头整顿和规范外经贸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本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责任制检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贸工作;负责重要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新闻报道、外经贸信息网站建设职能。 (负责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0753-2255730)

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外贸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监测、统计、分析对外贸易宏观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罗裕权 联系电话:0753-2256283)

对外贸易发展科:

牵头拟订国际(境外)市场开拓规划;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协调指导对台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处理市贸促支会和国际商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凯华 联系电话:0753-2249770)

对外贸易管理科(挂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及国际货运代理资格备案工作;审核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审核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事项;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审核机电产品自动进口工作;办理授权的有关进出口许可事项;承担推动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处理对外经济合作重大事件;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以及境外投资工作。 (负责人:张灵 联系电话:0753-2255731)

外资与加工贸易管理科:

参与制定本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管理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承办限额以内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的合并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权限内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证书;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负责核准权限内的加工贸易业务;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的进出口工作;编报和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承担加工贸易统计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市直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753-2256829)

外商投资促进科: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对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市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编制对外招商计划和招商目录,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库;指导和协调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拟订本市对外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负责协调省级开发区的工作。 (负责人:刘辉堂 联系电话:0753-2255153)

人事科(与系统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培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考试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护照、通行证等相关手续;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负责局机关党的组织、宣传等党建工作。

系统党委办公室 (主任:张嘉祥 电话:2390768)

处理外经贸系统党委日常工作及外经贸局挂钩扶贫工作;协调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关工委工作。

(负责人:谢姿英 联系电话:0753-22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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