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和法制科(88267802或者88267813)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议、保密、档案、宣传、信息、信访、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草拟地方性民政规章,负责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政政策法规咨询;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
优抚安置科(88223109)
负责拥军和 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老人复员军人和义务兵家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申报、烈士褒扬;报批革命伤残人员标准及调级换证;负责光荣、烈士陵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军队 (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 兵、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伤病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救灾救济科(88267810)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上报全市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负责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划,起草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管理分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各镇区做好保障对象的确定及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低保对象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88380883)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88301633)
组织实施保障城镇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核准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工作。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科(88267803)
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民间组织综合执法科(88267801)
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重大活动备案工作和监督票据使用、财务管理等业务活动;查处取缔非法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和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区划地名科(88384286)
实施行政区划、边界争议及地名管理的法规;负责全市村(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界线的争议。
人事教育科(88267816)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工青妇、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拟订和实施民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办党委交办的事项。
市老龄办公室(88339788)
实施保障老年人权益法规,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管理。
双拥科(88267812)
贯彻执行上级双拥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年度计划和协调全市双拥活动;检查、指导和督促驻军及有关单位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情况;做好双拥宣传和收集信息工作;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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