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对我市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拟订外经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汁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拓展海外市场等区域经济调节建议;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行各种新型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指导内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的有关事务。
(二)指导外商投资工怍;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上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指导、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检查监督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提出促进外商投资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检查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核准属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
(五)会同有关部门核报市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负责对派出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国和台港澳地区企业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权的审批业务;筹组境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负责协调全市各镇区、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六)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报批,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有关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口岸建设资金和补助基金的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违法违纪问题。
(七)管理下属单位和挂靠单位、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省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拟订机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及材料;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和对外宣传;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档案、保密、接待、网站建设、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财务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含贸促会)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和拨付联审;负责省、市有关扶持外经贸发展资金的审核拨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汇总上报省指定的外经贸重点联系企业财务等信息报表;指导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工作。
对外贸易管理科: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进出口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协调涉及进口、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商品的管理工作;拟订开拓国际(境外)市场规划,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筹组各类对外展销会、洽谈会,推进科技兴贸和出口品牌发展,协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关管理工作;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登记工作。
外商投资管理科:
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管理规章;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和统计工作,分析外商投资发展情况,提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参与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申办自运自用粤港澳直通车的审核。
加工贸易科:
拟订全市加工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提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及协议等业务审批;编报和组织实施全市加工贸易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承担加工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加工贸易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负责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审批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对外经济合作科:
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指导市内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报本市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等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在港澳地区设立企业派出常驻人员的核报与管理。
进出口公平贸易科:
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内企业参与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的应对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调查和贸易纠纷;负责市有关法规文件征求意见的办复,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经贸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服务贸易科:
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市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参与制订招商计划和招商目录,指导和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组织全省性、全市性的大型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等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招商活动;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技术进出口合同、软件出口合同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机电产品进出口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及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机电产品进出口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机电产品进口;协调机电产品进口招标管理;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及时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
口岸管理科: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口岸的综合管理;负责口岸的开设、调整、关闭的调查研究、审核上报;协调各查验单位之间与各相关企业之间的关系,负责口岸发展与改革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党务、劳动工资、信访、计划生育、党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中山港口岸办公室:
局派出机构,负责中山港口岸备考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协调中山港口岸各查验单位与各经营企业的关系;组织开展中山港口岸业务调研和统计;组织共建文明口岸工作。
小榄口岸办公室:
局派出机构,负责小榄口岸备考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协调小榄口岸各查验单位与各经营企业的关系;组织开展小榄口岸业务调研和统计;组织共建文明口岸工作。
神湾口岸办公室:
局派出机构,负责神湾口岸备考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协调神湾口岸各查验单位与各经营企业的关系;组织开展神湾口岸业务调研和统计;组织共建文明口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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