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园林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文件;负责组织会议、调查研究、文电处理、信息、保密、档案、印鉴管理以及信访、职称评定;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劳资、计生、医保、老干、年终考核、普法教育;负责人武、保卫、综治、安全生产;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协调工青妇工作。
(二)绿化科
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编制绿化工程预结算、标书和合同文本,组织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编制绿化养护管理方案,协调、指导、跟踪和监督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编制苗圃生产计划,协调、指导苗圃生产;安排市区日常和节日摆花;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收取义务植树代植费;办理移植、砍伐树木审批手续和占用绿地审核手续,查处绿化违法事件;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评选;协调、指导市区各单位的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开展绿化专业技术培训;负责绿化资料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存档等工作。
(三)工程科
负责对园林绿化基建工程的检查监督和验收;抓好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编制基建工程的预、结算;抓好东湖公园和广场各变电站及机电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管理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基建工程资料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存档等工作。
(四)计财科
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法令、法规、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分析;负责固定资产和各类票证的管理;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加强对印鉴、票证、支票、现金和财务帐本的管理;加强物业的经营和管理;认真把好财务关。
园林绿地包括:
(一) 公共绿地: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 及小游园、街道广场、人行道林带、花坛、绿岛等。
(二) 专用绿地: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的庭园绿地。
(三) 生产绿地:为城镇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 防护绿地:城镇中用于隔离、卫生、安生等防护的林带和绿地。
(五) 郊区的革命纪念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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