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全市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纪行为;
(四)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收集和接收管理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六)对所保存的档案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七)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八)运用现代化设备和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九)进行档案事业情况的统计。
(十)研究拟定地方志工作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组织编纂《江门(五邑)市志》和《江门年鉴》。
(十二)进行地方志理论研究,培训地方志队伍,开展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十三)负责档案大楼和各项设备管理。
广东省江门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㈠人秘科
负责局(馆)的公文处理、文件打印、保密、内保、统计、党务人事、劳资福利、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财务、汽车驾驶以及综合协调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㈡档案业务指导科
负责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进行档案工作宣传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㈢档案管理科
负责接收、收集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应该移交档案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已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提供利用,编辑出版档案史料;管理和维护使用馆内的现代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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