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三、协助拟订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四、依法保护公民宗教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五、推动宗教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七、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八、指导县(市、区)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使用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阳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宗教科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宗教业务工作。承办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宗教执法工作,依法制止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民间信仰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定为全国和省、市重点文物的寺观教堂的修建和保护工作;指导县(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事务进行管理;协调管理境外人士在本省的宗教活动,配合做好防范抵御宗教渗透和打击邪教工作。
二、民族科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民族业务工作。对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民族工作方面各项法律法规;协办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承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做好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提出城市民族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种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和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的工作;联系协调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的有关事项;参与其他有关事务。
【广东省阳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广东廉江市招聘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录用公示(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