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
(五)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七)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八)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信息、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装备规划、财务计划;负责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监察法规科。
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拟订局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制度;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四)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指导实施保健品、化妆品检测与评价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药品流通监管科。
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测药品广告。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器械注册有关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监测医疗器械广告。
(八)稽查科(稽查分局)。
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开展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有关方面的稽查工作。
(九)食品餐饮稽查科。
承担市区(含海陵试验区、高新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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