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我市地方性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外经贸厅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
(二)拟订和执行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控建议;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除粮食、棉花外)计划,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外贸流通秩序。根据授权管理我市进出口许可证及相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管理办法;承担制定技术出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及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复出口等相关工作。
(四)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有关动态;拟订和贯彻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审批或核报国家限额的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五)依法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制定赴境外举办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境内外举办的上述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核准属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宏观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检查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报送有关动态。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拟订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核报市内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参与协调管理。
(八)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指导、监督县(市)区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协调处理口岸各检验单位之间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九)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外经贸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抽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文件、重要议案的起草,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负责大型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业务、办公自动化、新闻报道、机要保密、文印通信、档案管理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对外贸易管理科
参与制订本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拓国际(境外)市场规划;研究并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制订技术出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事项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负责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申办和组织赴国外举办展览会、洽谈会;为境内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等提供协调服务;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对台贸易;参与农产品出口的协调管理;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抽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三)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机电出口商品质量、品牌及标准化的协调管理;参与制定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协调管理技术和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编报和执行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负责本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机电产品出口政策和财政资助的机电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和研发等项目申报、验收和管理的组织工作;组织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实施跟踪管理;负责组织推动本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办理授权的许可事项和相关审核工作。
(四)外商投资促进科
参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管理规章及制定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收集和编印本市招商项目、投资指南,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参与组织重大经贸洽谈活动及专项推介活动;定期跟踪和分析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外商投资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项目动态和提出相关建议;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网络资料的收集、更新、网站维护及网上推介、洽谈活动。
(五)外商投资管理科
参与制订本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宣传介绍我市投资环境和吸收外资政策,开展招商项目推介活动;按市管权限,负责限额以内国家规定不需要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审批的合并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其合同、章程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变更、终止;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书;参与制订和实施各类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联系和管理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窗口工作。
(六)加工贸易管理科
宏观管理加工贸易工作,核准管理权限内的加工贸易业务(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业务);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编报和监督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负责境外设立企业(机构)和对外经济合作经营业务的核报与宏观管理;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和纠纷;承担进出口贸易打私工作。
(七)口岸科
拟定全市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口岸的开放,关闭、调整的审核和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指导县(市)区口岸工作部门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各种涉外事件和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和指导开展共建社会精神文明口岸活动。
(八)发展计划科
负责编报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及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外经贸宏观运作状况的监测、进出口和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出口基地和出口生产体系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输出,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
(九)人事科(加挂老干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局机关工委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子女青少年的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国(赴港澳)政审及局领导的半年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签证;协调和指导市外贸幼儿园的工作。
(十)财会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和会同有关科室管理机关财产工作;对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外经贸行业的财会业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经贸行业财会信息汇编、分析工作;负责外经贸出口退税的管理、监督,协助打击出口骗税;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税收、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
(十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指导工、青、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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