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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地方志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9-06 | 网络

广东省肇庆市地方志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

(二)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三)组织编纂《肇庆市志》、《肇庆年鉴》和《广东年鉴》(肇庆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年鉴》(肇庆部分),组织市级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四)组织、指导市和县(市、区)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五)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

(六)组织、指导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地情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

(七)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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