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精神,规划市直各单位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和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各个时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组织和指导市直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负责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
(四)组织和指导市直各单位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组织和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六)审议市直基层党委支部的建立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七)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规定范围处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检查和督促市直党员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
(八)领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统战工作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九)负责市直副处以上干部年度考核有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省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工委内部事务的管理、协调、服务和对外事务联络;负责文秘、网络信息、公文处理和有关会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统计、后勤、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工委机关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工作的情况及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联系党群系统的有关工作。
组织科
指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按规定办理发展党员手续;按规定办理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补选审批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市直单位电教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市直机关党内统计和党刊的征订工作;负责检查验收党支部六有规范工作管理;负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员表彰工作。
宣传科
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市直基层党组织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处级单位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组织市直机关党组织进行党建理论探讨和研究;做好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开展活动,组织评比表彰;协助领导做好市直副处以上干部年终考核有关工作。
市直纪工委(市纪委的派出机构)
代表市纪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检工作,监督、检查市直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情况;指导、督促、检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审理市直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根据党的政策法规,提出处分意见并报请工委讨论决定党员的违纪处分,适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回访教育;受理党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工作;指导、检查市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市直团工委(团市委派出机构)
代表团市委领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审批市直团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正副书记任免;检查督促基层团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或补选;负责团干部的考核和培训,向党政部门推荐优秀青年人才;按照《团章》要求,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审批工作;指导市直单位有关青年社团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活跃团员青年的文娱生活;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
【广东省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