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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9-14 | 网络

广东省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职能介绍:

1、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赢利性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施工 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3、会同项目使用单位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参建单位,并签定有关合同,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5、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

6、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7、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对参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8、负责所有项目、所有环节的文件资料和技术图纸的档案管理.

9、负责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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