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职能介绍: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和执行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
2、统一经营城市市区土地。对划入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调控、规划土地市场,按市场需求配置城市土地。为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提供土地。
3、统一征用、开发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对进入储备范围的土地,有计划依法组织征地,并予以开发,使土地增值、保值。
4、负责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复垦及耕地开发,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5、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文件规定,统一收购、处置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收回的闲置土地,为城市建设储备土地资源。
6、统一办理出让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期工作。依照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代表政府与用地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7、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劳资、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及工青妇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生、保卫及安全生产工作。
2、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和实施年度经费
预决算;管理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铁筹措、动作和管理;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征收工作。
3、储备科
负责拟订土地储备计划和储备土地的供应计划规划;负责对拟收购储备地块的调查,可行性研究和拟订收购方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的收购工作;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工作;负责建立土地储备库及其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及资金测算平衡工作。
4、开发科
负责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复垦及耕地开发,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
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收购、处置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收回的闲置土地。
5、市场科
负责储备土地的招商洽谈,组织协助做好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
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对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利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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