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省市合作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职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八)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
(十二)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拟订粮食管理规定、办法和措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Page]
(十四)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预测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各类开发园区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四)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促进社会投资的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市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发放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确认书;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承办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的相关工作;承办机关外事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统筹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清洁发展,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
(五)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下达农林水利等投资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Page]
(六)交通科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合作事宜;具体承办省市合作干线铁路项目和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
(七)产业协调科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高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九)社会发展科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经济贸易科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粮食调控科
制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地方粮油储备规模与动用计划建议;提出并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计划;协调落实粮食工作考评制度;提出并协调落实粮食应急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提供粮食供求市场信息;负责汇总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指导全社会涉粮企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粮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粮食行业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十二)粮食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政策,以及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初审、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初审、市级储备粮代储条件确认工作;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情况;指导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管权限的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受理审核,指导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陈化粮购买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
(十三)粮食管理科(军粮供应办公室)
拟订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管理规章;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交流与合作;负责对粮食行业和产业的协调指导;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粮油安全储存、调拨、运输和加工管理工作;拟订粮食储藏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落实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的基建、技改投资和维修改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粮油收储、销售、加工设施体系建设。[Page]
(十四)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广东省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广东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录用公示
★ 【政策解读】《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