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二)负责全市信息网络(政府政务信息网络除外)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三)协助推进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四)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指导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七)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专卖管理。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接待、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工、青、妇及计划生育等工作。[Page]
(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
(三)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综合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四)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投资与技术科
组织编制实施市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省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六)能源和循环经济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七)行业管理科(加挂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盐业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市场和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协助编制商贸流通业技改创新投资计划,上报和办理相关技改投资项目;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Page]
(九)工业科
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原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研究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装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消费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
(十)信息化科
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一)无线电管理科(加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经济协作科(加挂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
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和发布经济协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协作的日常联络工作。组织拟订会展、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三)市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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