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含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拟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规范和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四)拟订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规范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贯彻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制度,综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五)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六)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疗质量标准,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七)拟订全市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组织管理医疗卫生技术准入。
(八)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市无偿献血。
(九)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十)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十二)依法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核电站与核辐射事故以及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协调指挥全市医疗急救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组织培训卫生应急专业人员,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卫生部门涉外事务,发展对外卫生技术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揭阳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与计划财务科合署)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宣传报道、对外交流和外事等工作。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协同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市级卫生事业经费;监督局直属单位基建年度计划的执行,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监管局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和指导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卫生统计分析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综合上报工作。
(三)疾病控制科(与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合署)[Page]
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全市免疫规划;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监管和指导;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四)医政科(与中医科、科技教育科合署)
研究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制度;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监督和指导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建设;负责医疗事故处理;依法规范血站血液质量安全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质量管理;负责涉外医疗机构和境外医师来揭行医的管理。
拟订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组织协调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及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医学教育规划和招生计划;承担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教学工作。
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科技成果的鉴定与推广;负责中医药教育工作。
(五)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指导金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执法责任制建设、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进行监督;负责机关有关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关工作规范,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和承担有关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六)农村卫生管理科
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拟订农村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七)卫生应急办公室(加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负责组建全市卫生应急预警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急救工作,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核电与核辐射事故医疗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与卫生应急演练;指导各地实施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医疗急救方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接报、报告和协调指挥工作和市区l20急救电话的调度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办交办事务。
(八)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标准,组织和指导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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