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起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监督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揭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人事秘书科(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劳动人事管理、工资、退休人员服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财务、信息化建设、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提出选派所监管企业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财务总管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市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承担国资委党委的日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二)发展改革科(加挂综合法规科牌子)
提出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市属国有资产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指导和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督促落实;联系所监管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拟订所监管企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方案并指导落实;拟订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
研究总结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起草有关重要文稿;承担相关的宣传和新闻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核所监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联系和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或派出董事的报告事项提出意见。
(三)审计科(加挂财务管理科牌子)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开展所监管企业的审计监督和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抄送有关部门;配合查处损害、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年金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资产经营预算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及发债方案;负责制订所监管企业资本收益、使用的方案和国有资本金的收缴、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国有资本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的收缴和使用。
承办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财务总监的工作,承担监事会、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资产管理科
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依法承担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产权转让收益的收缴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厂务公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赈灾、扶贫等工作。
【广东省揭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为留守儿童织就一张“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