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监察局职能介绍: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县级市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和处理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及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或党纪、政纪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制定反腐保廉教育规划和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教育。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政策规定和党纪、政纪、条例、法规的实施细则与办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
(七)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区、县级市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区、县级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市直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广州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厅】
负责纪委常委会、全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掌握和综合分析;负责与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关各室和联系、协调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印发 、机要通信、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及行政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对上级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等的督办工作;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
【监察综合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对区、县级市、市直局以上单位行政监察综合业务的指导;负责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综合;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开展监督工作;负责反腐败抓源头有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负责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纠风室】(加挂广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负责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和行政效能投诉的查处。
【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起草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市性会议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负责对全市源头治腐工作面上情况的掌握和综合分析;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市纪委常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提出工作建议;草拟本市的纪律检查规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参与或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的研究。负责市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加挂中共广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预防、治理腐败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档案工作;负责市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及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市直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登记管理;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对案件和与查办案件有关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其他案件监督管理事项。
【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联系承办市工业、商业、建设、外经贸系统的市管干部和中央、省直单位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联系承办市农业、政法系统和区、县级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的市管干部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联系承办市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人民团体机关和市计划、教育、宣传、交通系统的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案件审理室】
负责市管干部违纪案件的审理;负责违纪党员复查、复议案件和监察对象复审案件的审理;负责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和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开除处分案件的备案工作;指导下级案件审理工作。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指导市管单位的信访工作;核查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
【宣传教育室】
负责党风廉政、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相关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教训计划,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干部管理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管理市管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各区、县级市及市直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工作;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党务和工、青、妇等工作。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干部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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