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巡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 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三)参与区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跨市、区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结案,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
(四)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对市级审批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安全生产经营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生产的行为;
(五)实施全天候安全生产值班,协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
(六)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广东省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设法规监察科和二个直属大队。其中,直属一大队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实施高新区、保税区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属二大队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实施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二)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分别设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均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义实施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二个直属大队行政执法管辖范围除外),业务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的指导和监督。
【广东省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释放政策红利t 改革惠及民生
★ 【时政大事记】李克强与默克尔共同出席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