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组织制订我市旅游工作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佛山市旅游业管理办法》、《佛山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发展本市旅游市场,拟订旅游业务发展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和联系旅游业社会团体工作。
(四)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工作,拟订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规划;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五)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监督、检查旅游安全工作、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管理市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八)指导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实施导游的年度审核。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保密、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党务、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下级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研究拟订我市旅游业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指导和联系旅游业社会团体工作;指导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受理旅游者投诉,监督旅游安全工作和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援救与处理;规范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监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行社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审核上报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饭店(酒店)、饭店(酒店)管理公司、旅游汽车(游船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的申请;组织实施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核工作,组织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推荐工作;拟订和实施旅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实施导游人员年度审核。
(三)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工作,拟订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指导旅游区域的规范开发建设;拟订实施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规划,参与组织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定点购物商场、餐厅、旅游度假区的审核工作;培育和发展本地旅游市场;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指导与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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