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能介绍:
(一)根据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收购计划,对全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各镇区和村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它需调整的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 (二)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
(三)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依法收回的闲置、抛荒及其他无力继续开发的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
(四)在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运作好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
(五)在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对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并协助做好土地出让的其他准备工作;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市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运作情况。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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