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食品消费环节的餐饮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五)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反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七)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八)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工作。
(九)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指导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保密、统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和文件;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规划财务科
编制食品药品事业发展规划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收支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监测保健食品广告。
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和指导本地区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药品流通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负责监测药品广告。
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器械注册有关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负责监测医疗器械广告。
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党办合署办公)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谦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
稽查分局
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以及相关产品质量举办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和指导相关产品抽验工作;负责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相关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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