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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2012-10-29 | 网络

广东省东莞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定旅游工作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旅游业总体规划,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旅游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四)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实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导游的年度审核工作。

(七)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东省东莞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纪检、监察、党务、计生、会议、文秘、保密、档案、财务、接待、保卫以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及有关单位的联系,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22226801,传真:22226805

(二)质量规范与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全市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监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星级饭店的质量规范及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核工作,组织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推荐工作。负责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导游关系挂靠和调动以及导游员年度审核及导游证办理、迁移、变更、注销等导游业务的办理;承担旅游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旅游业的人才培养与交流。

联系电话:22226722、22220216,传真:22226731、22220210

(三)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主要职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拟订旅游资源开发战略,参与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旅游区建设,协助旅游景区解决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问题;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开展旅游形象宣传;组织和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处理对外旅游宣传的事务。

联系电话:22226762,传真:22226769

(四)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旅游的统计,旅游的规划,网站的建设、维护,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发送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22226676,传真:2222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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