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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群报考公务员考试费用减免

2012-02-07 | 网络

记者从市人保局获悉,2012年我市招录557名公务员,经济困难考生减免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3月11日下午2时至4时;3月12日、1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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