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把握政策。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协调制订有关农村政策法规。
(二)参助决策,查办督办。负责提出年度全市农村工作要点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方案,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稿,协助市委作出农村工作部署;负责市委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措施的督查督办,抓好落实检查和情况反馈;承办领导交办的相关督查事项。
(三)信息调研。负责收集、整理农村工作信息和外地农村工作先进经验,加强纵向和横向信息交流,掌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抓好年度和阶段性农村经济情况的综合分析。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注重培养和发现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宣传工作。
(四)指导农村改革。筹划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社会事业和农村其他改革的政策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负责农村有关重大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保护农民利益。负责全市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抓好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综合分析和政策指导。
(五)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区域发展的研究指导,参与制定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农村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负责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业务,参与搞好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负责全市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搞好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发展规划,对全市农业和农村观代化建设提出阶段性工作部署,并抓好市级试点工作;加强对农村小城镇建设等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政策指导;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
(七)协助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搞好农业和农村相关工作的协调,履行市级农口目标项目归口管理的职能,抓好年终考评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九)配合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负责农经队伍建设。
(十)协助市政府分管领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农民负担的政策,并作为执法主体行使执法监督职能。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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