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旅游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
(三)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展活动的中长期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承办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四)负责我市港澳台旅游事务的管理。
(五)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七)拟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考试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指导和全市旅游体制创新改革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旅游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政策解读】《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解读
★ 2017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拟录公示(第003期)
★ 【政策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