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其他有关部门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及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十)负责管理、服务、协调全市金融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口岸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有关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十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由市政府直接举办的重大活动。
(十七)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印章的管理工作。
(十八)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内设15个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秘书处(组织人事处)
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分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和纪要整理工作;办理外事出国(境)审批件和相关文电;负责印鉴管理、公文核稿、保密、档案、机关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审核出具介绍信;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文电、机要工作;联系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工作。
(二)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领导出席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参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办理接待工作文电;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有关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行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本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机关报刊订阅工作。
(三)综合一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安全生产、个私经济和中小企业、科技、知识产权、质监、供电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四)综合二处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园林和绿化、住房公积金、防震抗灾、民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五)综合三处
负责办理商务、物资、物价、开发区、旅游、信息化、侨务、台湾事务、外事、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口岸、烟草、盐业、大型节庆活动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综合四处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综合五处
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水利水务、民政、人民武装、双拥、粮食、供销、气象、太湖农科、太湖渔管、老龄、残疾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综合六处
负责办理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监察、信访、法制、统计、对口支援、经济协作、机关事务、行政服务、财政、机构编制、审计、金融、税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综合七处
负责起草市政府综合性工作的报告;负责起草向省政府的工作汇报;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分讲话稿和文稿;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反馈、处理市内外政务信息,编发、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直报信息和省政府政务信息,反馈国务院、省政府领导政务信息批示;管理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信息业务指导,编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
(十)综合八处
负责办理公安、司法、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综合九处
负责办理环境保护、太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红十字、城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综合十处
负责办理政法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督办事项的交办、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市长信箱的交办、督查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应急值守处(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接警、处警工作;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承办节假日期间机要交通和信函收发工作。
(十五)应急协调处
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市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和机关党委。
市政府研究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承担文秘、人事、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密、会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承办日常党群工作。
(二)综合处
承担综合性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搜集、整理并报送重要政策信息;组织、协调县级市、区政府研究机构开展调研工作;编发《网络通讯》。
(三)调研处
承担专题性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调研工作;联系协调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编发《调研通报》。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规划处
协助市金融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统筹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统筹重大金融活动的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拟订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市金融系统的目标考核管理。
(二)银行保险处
联系在苏的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代表市政府与国家、省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在苏分支机构进行联系。
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的组建及设立;负责担保、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备案、报批;会同市商务局做好典当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并协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发集团的投资、经营实施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分析研究金融运行形势,研究提出发展开发性金融、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政策性保险业务等政策意见;负责汇总银行、保险、财务公司、小额货款公司、典当、担保、再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主要数据资料。
(三)资本市场处
联系在苏的证券、信托、期货、创业(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上述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承办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事项;承办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及推荐工作,推进全市企业发展直接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指导、协调全市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和再融资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创业(风险)投资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参与全市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管理。
参与拟订全市产权交易政策和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指导监督。
研究分析境内外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形势,提出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汇总证券、信托、期货、创业(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主要数据资料。
(四)金融环境处
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管与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开展反洗钱和反假货币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进引进金融机构工作;提出金融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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