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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7-13 | 网络

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担保、典当、小额贷款、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全市金融机构执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引导和支持金融创新发展,促进全市金融与经济互动协调发展。

(二)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监测分析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优化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研究建立全市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金融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三)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的组建及设立;负责担保、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备案、报批;会同市商务局做好典当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并协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发集团的投资、经营实施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四)研究制定全市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意见,指导和推进引进金融机构工作;引进中外资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协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协助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代表市政府与国家、省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在苏分支机构进行联系。

(五)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方案;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实施监管;配合人民银行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的建设,对全市信用中介服务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意见;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的组织、指导、协调;负责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参与股票融资项目审核;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企业并购重组等有关工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规划处

协助市金融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统筹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统筹重大金融活动的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拟订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市金融系统的目标考核管理。

(二)银行保险处

联系在苏的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代表市政府与国家、省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在苏分支机构进行联系。

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的组建及设立;负责担保、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备案、报批;会同市商务局做好典当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并协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发集团的投资、经营实施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分析研究金融运行形势,研究提出发展开发性金融、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政策性保险业务等政策意见;负责汇总银行、保险、财务公司、小额货款公司、典当、担保、再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主要数据资料。

(三)资本市场处

联系在苏的证券、信托、期货、创业(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上述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承办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事项;承办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及推荐工作,推进全市企业发展直接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指导、协调全市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和再融资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创业(风险)投资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参与全市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管理。

参与拟订全市产权交易政策和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指导监督。

研究分析境内外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形势,提出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汇总证券、信托、期货、创业(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主要数据资料。

(四)金融环境处

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管与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开展反洗钱和反假货币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进引进金融机构工作;提出金融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击非法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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