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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2012-07-20 | 网络

徐州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粮食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全市粮食供应安全,牵头做好全市粮食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参与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负责军粮供应,指导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四)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落实;提出地方粮油储备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协调中央、省储备粮食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五)依法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食储备的数量、质量、存储安全和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及原粮卫生。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州市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开展粮食流通工作有关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建议,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三)购销调控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贯彻执行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参与全市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承担军粮供应工作;承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四)产业发展处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承办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投资项目落实工作;承办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承办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财务处

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参与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组织人事处

负责本部门和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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