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商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的方针、政策和商贸流通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市商贸流通系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市商贸系统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委托,参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论证;负责市饮食、服务等行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市商贸系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市商贸系统有关培训工作。
(三)负责化学危险品、特种劳保防护用品的经营资格
认定;负责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强化对生猪(肉)市场的执法、检查和管理;负责对市酒类流通行业的管理和调控。
(四)研究制定市商贸系统技术进步规划,发展网络商业和电子商务;推进科技进步和企业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组织对系统内的商品质量、物价和标准计量的监督管理,并组织指导行风建设。
(五)做好市商贸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六)完成市政府及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州市商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贸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和上级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政务信息和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本局房产管理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拟定;负责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有关商贸工作的政策法规的拟定;指导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有关的法律咨询,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三)综合处(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市化学危
险品经营管理办公室、市酒类经营管理办公室)指导业态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和营销改革;负责酒类、化学危险品、特种劳保防护用品的经营资格认定;负责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分析、预测和监控;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和豆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行业管理处
研究制定商业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指导商贸系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商品流通环节中商品质量、物价管理和标准计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行风建设;参与商业网点规划的拟定及项目论证,指导现代物流工作。
(五)服务业管理处
研究制订餐饮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餐饮服务业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协调餐饮服务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制订餐饮、服务业的行业规章,审定餐饮、旅馆、酒店的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定;负责餐饮、旅馆、酒店以及理发、沐浴、洗染、照相等生活服务业和旧货等新型服务产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做好社区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和行业管理工作。
(六)企业改革处
研究拟定商贸系统改革政策,指导商业企业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工作;协助解决商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七)财务与审计处
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商贸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统计信息工作,推进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实施;管理各项资金,审核资金流向;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处理重要审计事项并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工作。
(八)科技处
负责商贸系统技术引进、规划的拟定,负责直属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推广工作;指导境外办商业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工作;指导开展电子商务,推进企业信息化。
(九)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监管、干部培训、知识分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职称考评、聘任工作;负责系统离休干部以及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宣传教育处
负责宣传和理论培训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商业学校、幼儿园、医院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商贸岗位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推进各类商业职业培训。
(十一)安全保卫处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指导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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