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公务员局了解到,国家公务员局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文件,将对平时考核的内容、方法、结果使用等做出原则性规定,同时将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分量,把领导评价、群众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与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多渠道、多角度地评价公务员。
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目前年度考核制度已经牢固确立,考核意识深入人心,考核运行机制日趋成熟。5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探索考核结果使用方式,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使其成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但相对于年度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还没有全面展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表示,从平时考核的方法来看,既要切实管用,又要简便易行。实践证明,工作记实加领导评鉴的办法较好,至于是日记、周记还是月记,是周评、月评还是季评,应从实际出发来确定,只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即可。
杨士秋表示,今后要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分量。对在机关内工作的公务员,充分运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手段进行评价;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公务员,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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