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工会职能介绍: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省委、全国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省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省工会工作。
贯彻执行省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会同各市党委和省有关厅(局)党委(党组)、省直属企业党委协商推荐各市、省产业工会和省直属企业工会的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领导省总工会直属单位。
受省政府委托承担推荐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推荐评选省劳模和省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
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省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台、港、澳工会的联络和交流工作。
承担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浙江省总工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协助和督查省总常委会对机关各部门、省产业工会和各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负责省总工会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省总工会各部门参与省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负责综合、反映全省工会工作和全省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承担省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省工会信息、统计工作和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及资料档案的管理;负责全省工会系统计算机联网、应用及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负责省总工会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和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组织部
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企业工会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负责省工会代表大会有关人事问题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组织、协调工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指导省民主管理研究会的工作。
宣传教育部
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调整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政策的制定;组织策划有关重大活动,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对全省工会职工文化教育事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浙江工人日报》和省职工文化研究会的工作。
保障部(浙江省职工物价监督工作办公室)
参与涉及职工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研究和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负责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帮困救助、促进再就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以及职工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工会疗休养事业的指导和管理,指导省职工疗休养协会的工作。
经济工作部
负责组织和指导工会群众生产、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参与企业改革、指导职工持股会工作;承担本省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省劳模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和省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
劳动保护部
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参加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三同时审查验收;组织指导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参与职工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指导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指导省劳动保护协会的工作。
法律工作部
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的立法参与和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研究和指导基层实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研究指导工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女职工部
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调查研究女职工的工作、学习、就业、健康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对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组织策划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女职工活动。
财务部(资产管理处)
负责工会经费和资产的收、管、用工作;研究和制定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审批市级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和省总工会机关的预决算;负责对各级工会及本级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负责工会系统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负责本级企事业资产运作的监督和管理。
国际联络部
负责研究国际工运状况和组织工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工会外事业务的归口管理和对外联络的协调;负责与国外及台、港、澳友好工会的联系、接待、交流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参与省总工会机关、驻会产业工会及省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干部调配、领导班子考察、配备的具体工作;承办干部职工的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工作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省总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工作。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省总工会审计处)
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负责对省总本级经费预决算以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下级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各项基金和财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承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政策研究室
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是省总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根据省总工会常委会和省总领导要求,对我省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全省工会工作中全局性、综合性、趋势性问题,供省总领导决策参考;指导协调全省工会调查研究工作;完成省总工会主要领导讲话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或参与全总和省委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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