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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仲裁院职能介绍

2012-07-04 | 网络

浙江省劳动仲裁院职能介绍:

1.负责处理在杭市区范围内省部属和部队属企业与其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负责对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省部属和部队属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3.负责对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业务指导、监督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

4.负责在具备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省本级劳动仲裁员、全省劳动仲裁员业务提高培训和按规定做好全省劳动仲裁员的登记注册工作;

5.负责管理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文书、档案、印鉴等资料;

6.承办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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