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发送省政府的文电。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省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
(十一)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督促落实省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三)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文史馆员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四)指导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省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五)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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