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及传阅、催办,印信保管、文印与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信息(包括对外信息报道)的编写、发送及信息中心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局网络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负责调研和督办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做好重大活动、会议的策划、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与通讯站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宣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内各项教育活动与局党校工作;组织局管干部的培训、管理、考察、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局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普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案件查处、纪检信访处理、以及行风建设宣传、教育、评议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和机关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工会、共青团、基层团委的组建及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好中小幼教育年报统计;负责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制订并实施中小学幼招生计划;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管理和指导;负责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健康教育等);指导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第二课堂、卫生、红十字会等工作,协调学生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联考区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负责妇委会工作;负责抓好教导主任、民办幼儿园园长的学习、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有关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年检等工作由社区教育中心负责。)
人事科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按规定核定学校(园)教职工编制;组织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教职工职务评审;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核定及统发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办理教职工除名、辞退、自动离职、辞职的相关手续;负责离退休教师管理;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做好人事统计报表及人事规划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负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系统监察工作;做好名师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财务科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统计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建设设计规范》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及局制定的相关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和拨付教育经费,管好用好全局教育经费,做到收支平衡,负责审核收集会计报表,做好会计报表分析报告;负责基层单位的财务、收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辅导;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负责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及事故的处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络、情况汇报与反馈工作;负责房改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基建工作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教育督导室
组织实施本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本区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本区有关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及教育领导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本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本区教育评估工作;执行上级督导部门下达的各项督导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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