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安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的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半信息,综合分析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负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四)主管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等工作,组织、协调跨地区和涉外重大案件的侦破。
(五)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经济民 民队伍的管理。
(六)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对来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警卫业务的指导。
(八)主管并指导全市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主管并指导全市出入境工作。
(十)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一)负责青山湖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技术侦察手段的管理和规划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和管理。
(十三)主管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负责本市辖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通讯、装备等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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