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德市旅游商贸局职能介绍: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风景、旅游、商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市风景、旅游、商贸行业的发展总体规划,指导风景、旅游、商贸设施和网点建设;负责全市风景、旅游、商贸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依法审核、报批全市风景、旅游、商贸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市旅游商贸行业的管理,研究制订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秩序;负责全市旅游、商贸市场运行状况的预测、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屠宰场的规划定点;负责民爆器材、汽车报废回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等特殊商品的管理;负责拍卖、典当等特种服务行业的管理;负责盐业的专卖、专营和定点经营管理;负责旅游城市整体形象宣传;指导全市旅游商贸企业开展市场营销;组织和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重点旅游市场的开发;负责指导商贸服务业的网点建设,培育发展新型商贸业态,引导商贸企业创建名店、名牌、名品;指导和联系旅游商贸行业协会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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