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及内设科室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南充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督办。
(三)负面对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处罚不当和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进行更正和直接查处。
(四)负责办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五)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义务员、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装备标准和执法标志;组织专项或重大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活动;受理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投诉。
(六)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南充市城市建成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份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石、煤渣、砂土、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办公室:0817 2666200
主要负责机关行政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一)负责拟定本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办理局会议会务、公文处理、目标考核、文秘、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信访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日常后勤管理、车辆管理、接待及保障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编纂行业系统年鉴、修志工作;
(五)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办理、回复工作;
(六)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08172666201
主要负责政工、人事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
(一)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育的有关事宜,履行局党组办公室职责;
(三)负责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负责对本局干部考核、审查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08172666203
主要负责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和法制培训工作。
(一)负责拟订本单位依法行政计划和市民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研究本系统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参与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
(四)负责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业务培训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科:08172666205
主要负责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检查。
(一)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总结;
(二)负责组织实施《南充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中关于对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工商行政、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
(三)指导各分局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执法调研、创新工作方法,推广工作经验;
(四)负责市辖城区涉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划和初审工作;
(五)负责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事项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管执法业务联系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装备科:08172666159
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和装备管理工作。
(一)负责财务预算、收支、核算工作;
(二)组织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执法装备、制服、标志的设计、配备和管理工作及集中采购工作;
(四)负责罚没票据的领用、保管和核算工作;
(五)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察科:08172666101
主要负责本单位内部的督察督办和队容风纪纠察工作。
(一)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及重要综合整治活动的督查督办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本局各科室、分局落实城管执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
(三)负责对执法人员岗位作为情况的督查和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的纠察工作;
(四)负责协助局监察室对行政效能建设的督察督办工作;
(五)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协调、督办工作;
(六)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城管执法工作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卫生科:08172666207
主要负责爱国卫生、市容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制全市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城管、爱卫工作目标任务;
(二)负责指导、检查、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三)负责协调三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联合整治行动;
(四)负责拟制各县、市(区),市级城管职能部门城市管理检查评比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各级卫生城市(镇村)、卫生单位检查评比挂牌活动;
(五)负责编写城管、爱卫工作年鉴;
(六)负责本单位及城管、爱卫系统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市辖城区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和货运小汽车入城证办理管理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川省南充市城管执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行测答题技巧:“方程法”在公务员考试行测题目中的多种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