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负责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重病医疗保险的经办;离休、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校大学生、武警消防官兵等特殊人员的医疗管理;负责与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及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医疗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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