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实施的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四)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经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王云助学基金、圆梦工程基金等项目的执行。
(六)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和抓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制员额内做好人员配备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属职业学校及公办、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核、报批,并对其专业设置进行审查。
(九)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县域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一)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行政许可股)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件、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史志的编纂工作。
负责教育宣传和教育新闻采集、制作、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网站建设与管理、教育信息编发、教育报刊征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
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指导全县幼儿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学籍管理。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毕业证书考试和审核;按权限审批、审核、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相应范围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查和审批工作;配合有关股室做好师资队伍建设。
(四)安全管理股
综合管理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参与处理重特大信访维稳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非法邪教组织人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
(六)监察与审计股(法规股)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评议工作;负责查处教育系统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违纪案件;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和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应诉和检举、控告、申诉等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负责所属单位并指导全县教育单位经费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乡镇政府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指导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
(八)计划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经费、校舍及基本建设;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及学生资助、教育惠民等工作。
(九)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业务和教学改革;指导教师进修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推广普通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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