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安区政府办职能介绍:
(一)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稿及综合性讲话稿。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围绕政府工作重点、难点、热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搞好政务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办理或组织办理与区政府工作有关的人代会议案、区人民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购买编制的申报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法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三)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四)负责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外事接待,承办外事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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