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水务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水污染防治法》、《农机化促进法》以及相关的条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水利、水产、农机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区乡镇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防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三)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四)根据国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向江河水库、湖泊排污口的设置方案,负责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漂浮物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乡镇间、部门间重大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六)负责全区供排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执行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
(七)拟定水利、农机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农机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管理、监督、审计;指导全区水利农机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农机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八)编制、审查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初审转报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区管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对水利工程履行管理职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九)主管全区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渔业环境监测;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协调仲裁乡镇间、部门间重大渔事纠纷,查处渔事违法案件;负责渔船的安全监督;指导、监督鱼苗、鱼种、渔需物资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珍稀水产品种。
(十)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主管全区农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指导全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区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釜溪河防洪堤管理,协调处理江河、河道纠纷,查处河道三乱。
(十三)组织全区水务、渔业、农机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贯彻执行水务、渔业、农机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推动行业进步。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水务、渔业、农机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技术和智力人才引进工作。
(十五)指导全区水利、农机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水利、农机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水务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