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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金融办职能介绍

2012-08-27 | 网络

四川省广安市金融办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分析我市金融形势,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负责联系中、省驻市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促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指导区市县金融工作。

(四)组织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和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提出促进我市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省广安市金融办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金融方面的对外联络、接待、会务组织安排、公文处理、信息网络、机要保密、信访督办、目标管理、档案等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金融业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研究草拟促进我市斤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金融类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地方性基金的设立方案。

(二)金融科

负责协调与中、省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关系;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协调解决其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支持促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指导地方相关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发展;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跟踪检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指导、协调我市上市公司增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我市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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