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源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1、拟定和执行万源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2、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3、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4、联系、协商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进行税政检查,提出减免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拟定和审议国家和上级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5、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6、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
7、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市级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企业国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8、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督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的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9、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万源市市级城市建设、国土开发的财政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万源市市级城市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市级城建、国土部门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市级城镇、国土、建设资金的预决算;负责市级城镇、国土收益的监缴;负责市级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10、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
11、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建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12、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万源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信息、信访、保卫及机关财务、后勤和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综合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财政改革规划,负责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设;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性和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立项报批,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拟定并执行彩票管理制度,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统一监督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负责对市级非税收入的监收和监交入库。
国库股
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补充规定和实施意见;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地方年度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跟踪分析市级和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国债转贷资金专户;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银行开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社会集团消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信息统计分析。
预算股
拟订全市财政体制和预决算管理制度;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并调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汇总年度地方预算;拟定市级与市以下地方政府间分配政策,负责市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作;办理中央、省、达州市与地方财政结算事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行政政法教科文股
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社会保障股
制定我市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和相关资金的分配;监督配套资金的落实。
经济建设股(兼挂金融股、外事外债股牌子)
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和粮油、肉食价差补贴、城市公用等专项补贴;监督市级技改资金、高风险投资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及其它资金的使用。
拟定并贯彻落实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投资、担保行、城市信用社、典当行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财务监管;掌握、分析、研究地方政府性负债情况;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管地方性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
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拟定地方性外事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外事经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办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贷款的双边和多边谈判、磋商、转贷、偿还工作;负责政府性外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投资管理股(挂城市建设股牌子)
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政府经营性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实施财政投融资政策,管理财政投融资项目;负责归口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理国债转贷资金的拔付并实施财务监督;管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组织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预、决算的评审。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国土开发的财政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市级城市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市级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市级城建、国土部门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市级城建、国土、建设资金的预决算;负责市级城建、国土收益的监缴;负责市级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财税法规会计股
协调有关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的解释和上报工作;审议其它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条款;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进行税政检查;管理、监督税收减免和提退事项。
管理全市会法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提出全市会计改革政策建议;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职称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企业股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审核,对资产评估报告是行合规性检查;参与研究、拟定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度,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市级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产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办理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和分配市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贴资金;监督市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使用;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和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人教股(监察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代管单位)的机构、编制、考核、任免、升降、奖惩、晋级、增资、保险、福利、交流、辞职、离退等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党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制定政治学习和廉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级财政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和局党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负责调查处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或申诉;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纪守法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农业股
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
行政政法教产文、社会保障、经济建设、农业股分别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决算。
财政监督局
(一)财政收入监督
政府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对税法执行情况和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对税收征管部门的再监督和监缴行政性收费、政府基金的职能。主要有:
1、完善监管措施,监督和规范收入缴纳、征收、划解、退库等征管环节的监管行为。
2、监督税收征管质量。选择收入流失的重点环节开展跟踪检查,检查税收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随意减征、缓征、免征的问题,查处违反税收政策、越权减免、不征少征缓征、违规退付等税收征管问题。
3、监督检查重大财税政策和财税改革的执行情况。
4、征收、监缴行政性收费、政府基金等收入
(二)财政支出监督
开展财政支出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和有效,保证政府公共支出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会计监督
会计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会计秩序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也就成为我国财政监督的重要职责。财政监督机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对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会计主体和责任人、违规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处罚。
(四)财政内部监督
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评价,目的是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内部监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1、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完善财政管理的建议,建立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2、开展对各级财政部门内设业务机构的预算编制、预算下达和财政资金拨付进行监督检查;在同级审计部门审计以前,财政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财政部门自我监督检查;开展对部门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财经违法案件处罚
财政部门作为独立的执法主体,重要职责之一是对查出的财经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罚没办
主管全市的罚没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罚没政策。负责对罚没物资的保管、变卖,并将其收入及时上缴国库。配合代收机构及代收网点进行跟踪监督,防止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钱、财、物。督促款项和罚没物资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非税办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征收管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及罚没收入,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征收和解缴方式。
2、协助相关部门搞好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认真分析、测评非税收入规模,分成结算,征收成本,据实编制年度预算。
3、加强日常监督稽查,强化以票管费、以查促收,杜绝征收单位坐支、截留、挪用行为,监督收费环节正常秩序,制止无证收费、乱收费、超标准收费以及收费不作为等违纪现象。
4、强化财政票据管理,认真执行票据准购证制度,坚持以旧换新,票款同行,限量供票,核实票面内容,核查收费串票,配合纪检、财政监督、审计部门对部门违规使用票据的检查核实工作。
5、做好非税收入会计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征收会计业务,款项往来日清月结,联系与受托银行、财政国库部门、集中支付中心的业务衔接,认真编制各类报表,提供真实数据。
6、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来信来访15个工作日内必查、必回、必落实,重大事件及时汇报,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7、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
1、接受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等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投资政策等有关课题的研究。对一些较有争议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论证进行复审,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信息资料。
2、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等签署审查意见。
3、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评价工作,为市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的评价。
4、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
5、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时常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为政府提出投资政策建议,进行财务管理软件开发,承办投资财务管理培训。
政府采购中心
1、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
3、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的财务管理和采购业务报表;
4、负责供应商和产品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
5、负责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
6、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教学设备、制服、广播电视设备、救灾物质、医疗设备,药品、摄影,摄像器材等招标采购工作;
7、负责对供应商资质文件的审验;
8、负责组织对货物的验收工作;
9、负责货物招标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0、负责全市的建筑、城市道路、交通运输道路、园林绿化、环保、林业、农田水利、电力、防洪、河道、网络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
11、负责对工程投标单位资质文件的审验工作;
12、负责组织对工程实施和验收工作;
13、负责工程招标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四、采购三股(服务)
14、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车辆保险工作;
15、负责接待或承办一、二、三类会议;
16、负责全市定点印刷出版工作;
17、负责服务招标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国库集中收付中 心
1、配合市财政局国库股管理市级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并进行相关的总会计核算。
2、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管理除税收外的各项财政性资金。
3、根据市财政局批复预算单位的资金分月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
4、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万源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要求,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帐和分类管理体系,处理预算单位的支出信息,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定期与市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帐务,向市财政局报告财政资金支付情况。
5、建立财政资金管理系统,汇总资金的管理和清算情况。
6、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卡。
7、受理预算单位、商品或劳务供应费的帐务查询等事宜。
票据监管中心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2、负责市级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
3、执行票据准购证制度,坚持以旧换新,票款同行,限量供票;
4、配合纪检、财政监督、审计部门对部门违规使用票据的日常稽查、年度审验工作。
检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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